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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

本主题由 byf727 于 2008-6-18 12:43 移动

吉林省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

新华网吉林频道10月22日电(记者周立权)为更好地保障农村低保户的生活,10月22日,吉林省民政部门正式下发文件,建立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在物价上涨较快年份,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实行基本的生活物价补贴。

    吉林省民政厅厅长朱克民说,吉林省农村低保制度是2005年建立的,两年来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农村低保的保障人数已扩大到了80万余人,年人均补助标准已提高到了360元。

    吉林省要求要切实保障农村低保资金,各地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把农村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的规定,按比例和补助标准足额匹配到位。另外,要建立农村低保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各地要按照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并参考当地生活必需品物价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确定保障标准和保障资金。同时建立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在物价上涨较快年份,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实行基本的生活物价补贴。



    吉林省省长韩长赋:今年为农民办8件实事

    关注民生、关注农村是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个重点,吉林省在关注民生、新农村建设方面今年有了一系列的措施,省里要为城乡群众重点是农村群众办8件实事,农村合作医疗,吉林省在2006年已经覆盖24个市县,今年我们要覆盖全省60个县市区,所说的区都是有农民居住的区,这样在全省建立起一个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韩长赋介绍说。

    关于资金如何保障的问题,韩长赋表示,总的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然为10元。对纳入国家补助范围的试点县(市),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3元,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7元;对尚未列入国家补助范围的设有乡镇的城区参合农民,市、区两级财政补助不少于每人每年27元。“在资金方面,一方面中央有政策,另一方面我们需要省里和市县资金尽快到位,确保这个政策能够落实到农村,落实到每一个参保的农民手中。”韩长赋说,仅此一项,全省将有上千万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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